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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8 年广东“众创杯”大学生启航赛 暨“赢在广州”第七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文:    来源:仇慧康    日期:2018-05-14    点击:

关于参加2018 年广东“众创杯”大学生启航赛

暨“赢在广州”第七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

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共青团

广东省委员会主办的2018 年广东“众创杯”大学生启航赛暨“赢

在广州”第七届大学生创业大赛开始报名了,请组织学生踊跃参

与,比赛详情如下:

一、参赛对象

1. 团队组:参赛成员必须为如下条件之一:

(1)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读大学生;

(3)在广东省内校区就读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每个参赛成员须由学校出具在校学生证明,创业团队尚未在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 企业组:

参赛成员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或毕业5 年内(毕

业证发证日期为2013 年6 月-2018 年8 月期间,下同)学生, 台

湾地区参赛成员必须为台湾公私立大学或科技院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内(毕业证发证日期为2013 年6 月-2018 年8 月期间),且

2015 年1 月1 日以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企业、个体经

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参赛团队负责人须

为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企

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

知识产权纠纷。

二、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组每队报名人数不少于3 人,

不超过8 人;核心团队成员企业组每队人数不超过5 人。各参赛

团队负责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答辩总人数不超过3 人。

2. 曾获得往届“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

广东“众创杯”系列赛事金银铜奖和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创

业项目团队不能参加。

3. 参赛团队(企业)报名时只能选择广东“众创杯”七个单项

赛事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4. 参赛项目选题方向不限,鼓励拥有创业梦想与激情的在校大

学生团队或已展开正常经营的创业团队踊跃参加。

5. 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

具备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必须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

使用权。

三、赛事流程

1. 初赛、团队报名及项目资料上传。团队组(在校组)在5 月

29 日前将创业计划书交至就业指导中心郑老师(6126843),学校

会选出3—5 个优秀创业项目上传至大赛组委会官方网站;企业

组(社会组)由项目团队自行报名,截止日期为5 月31 日。

2.项目评审和公布准决赛名单(2018 年6 月)。大赛执委会聘请

创业专家,对创业团队资料及项目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创业项

目或创业组织进入下一阶段,其中团队组46 个创业项目、企业组

22 个企业。(含台湾赛区推荐项目)

3. 创业培训和项目修改完善阶段(7-8 月)。

4. 准决赛(9 月上旬)。

5. 决赛及颁奖典礼(9 月中下旬)。

6.创业成果展示(10-12 月)。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和若干单项奖,由大赛执

委会颁发证书并给予相应资助扶持。

1.团队组:设置金奖2 名、银奖4 名、铜奖5 名、优胜奖35

名、创业伯乐奖(指导老师)46 名、创新奖若干名。其中金奖10

万元、银奖8 万元、铜奖5 万元、优胜奖8000 元;创业伯乐奖(指

导老师)金奖5000 元、银奖3000 元、铜奖2000 元、优胜奖1000

元;创新奖颁发证书。

2. 企业组:设置金奖2 名、银奖4 名、铜奖5 名。其中金奖

20 万元、银奖15 万元、铜奖10 万元。

五、配套奖励与支持项目

除扶持资金外,符合条件的大赛获奖项目和优秀项目可相应享受

“N+”支持措施。

(一)创业补贴扶持

1. 获得三等奖(铜奖)以上奖次或优胜奖,并于获奖之日起2 年

内在广州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优秀创

业项目可申领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标准如下:一等奖(金奖)20

万元,二等奖(银奖)15 万元,三等奖(铜奖)10 万元,优胜奖

5 万元(具体按穗人社发〔2015〕57 号文执行);团队组金奖、银

奖、铜奖项目2 年内在广州市以外的广东省内其它地区落地的,

可分别申请10 万元、7 万元和5 万元项目落地资助(具体按粤人

社规〔2016〕10 号文执行)。

2. 入围团队组46 强和企业组22 强的参赛项目,可申请广州市创

业项目征集补贴,标准:2000 元/项。

(二)孵化场地保障

参赛团队或企业可申请入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团委

等部门建设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享受一定年限的减免场地费和

孵化服务。

(三)创业融资支持

获奖企业或团队有机会获得广东省创业引导基金旗下子基金

及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有意愿且符合相

关条件的参赛团队或企业,可由承办单位推荐到广州股权交易中

心“中国青创板”、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挂牌

展示,享受相关投融资对接服务。

(四)创业担保贷款

参赛企业(登记注册3 年内)可向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贷

款额度最高20 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20

万元、总额不超过200 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条

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300 万元),并按

规定享受贴息。在广州市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按《广州市创业

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穗财社〔2015〕76 号)执行。

(五)银行专项授信

获奖企业可获得大赛合作银行提供的企业贷款授信和利率优

惠支持。

(六)素质提升资助

有意愿的获奖团队或企业负责人,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直接推荐参加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班(中山大

学、华南理工大学等知名院校EDP 培训课程),并享受10000 元

学费资助。

(七)交流对接平台

参赛团队或企业可申请参加广东“双创活动周”项目展示、

融资对接、创业沙龙等交流对接活动;申请加入广东省众创俱乐

部,获得广东省创业导师团创业导师辅导服务。

(八)人力资源服务

符合入户条件的获奖项目核心成员可获得高层次人才一站式

专区服务,包括协调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托管等多项服务。

(九)其他支持措施

各主办单位、支持单位和合作单位结合职能或自身优势,为

参赛企业(团队)提供相关政策和资源支持。

六、大赛报名官方网站

http://cyds.job168.com

http://www.gdhrss.gov.cn/zcb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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