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63365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评优工作通知
www.63365各班级: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2013年10月修订版)和《2016-2017年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细则》之规定,现将学院2016-2017学年的学生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面向我校2014、2015、2016级在籍在册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审委员会
组长:张军
副组长:田菲菲
组员:徐济人、仇慧康、房伟桓、方钊、高艳、孟璐
三、奖项设置及评审依据
1、奖学金
分为专业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奖学金。专业特等奖学金、学术奖学金与校级社会工作奖学金由学校统一评定与颁奖,专业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与院级社会工作奖学金的评选标准、比例、金额等事宜,统一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2013年10月修订版)的规定执行,院级奖励金额一般不得高于专业特等奖学金标准。
2、先进班集体奖
设“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先进班集体”奖项、“www.63365先进班集体奖项”,评选条件详见附件。学院从2014级、2015级、2016级三个年级14个行政班中推荐1个校级候选集体,评选3个院级班集体。获奖班集体,除颁发荣誉证书外,将给予一定奖金。
3、其它荣誉类奖项
学校将评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团支部、学风建设标杆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书等六个奖项。以上各奖项除学风建设标杆支部外均进行院校两级评选。其中优秀团支部除颁发荣誉证书外,学院将给予一定奖金。
荣誉类奖项的评审依据是《2016—2017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细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www.63365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条例》。
4、www.63365优秀党员评选
具体详见附件中的评选条件与程序。
四、评选要求和进度安排
1.院部初评。10月11日至10月17日为各班级各学生组织提交各种评优材料最后时间。10月18日-10月20日为学院初评各项申请材料时间。学院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遵照严格标准,宁缺勿滥,程序完备的要求,对学生申请的各种奖项进行审核工作,完成初评,形成评优初评结果。
2.院部公示。10月23日至10月27日,学院将初评结果进行第一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致电学务办公室房老师(6126866)。广泛征求全院师生意见后,再对评选结果统一进行审核,评选出新的评选结果,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在学院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第二轮公示。
3.上报结果。11月2日,学院汇总公示后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按要求将获奖名单、评优材料或相关表格上报:院级奖项上报学校评优工作委员会备案,校级奖项评选结果推荐意见上报学校评优工作委员会待批。
4.审核公示。11月10日前,学校评优工作委员会对学院上报的校级初评结果进行统一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评优工作委员会通过。
5.学校表彰。学校、学院下发表彰文件和发放奖金。
五、其他事宜
1、个人奖项中,校级奖项必需填写附件中的各类申请表,院级奖项无需填写申请表,统一由班级或组织根据所分配名额推优选出,并将推选结果填入附件表格报送至学院学务办公室。集体奖项中校院两级都需填写附件中各类申请表。所有申请表严格控制字数,不得增减页数。统一以班级或组织为单位,以电子版形式将申请表与加分支撑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241350266@qq.com,申请表统一注明班级与姓名,如“14心理1班张XX专业特等奖学金申请表”,邮件名称则注明班级或组织名称。
2、凡申请专业奖学金、社会工作奖(校、院级)的学生以班级或学生组织为单位上报其姓名、学号、年级专业、身份证号与学校农行卡号至学院学务办公室(附件电子表格)。
2、关于校院两级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团支部、学风建设标杆支部的评选,由学院团委组织汇报评审会,具体通知见附件。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www.63365学生奖学金由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产生;校院团学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院团委统一负责评选,将在学院学生党支部、团委、学生会、学生职业发展协会和2014级、2015级、2016级14个行政班中产生。
5、校、院两级获奖学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6、年度评优表彰工作是学院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积极措施。希望全院师生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在全院范围内努力营造一个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以此进一步促进我院的学风建设和院风建设。
www.63365学务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